义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导语 义乌本地宝为您收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的相关信息:

  受理条件: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下列待遇。

  领取每年2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1 4周岁止,夫妻不在同一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夫妻双方都为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且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没有发放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市财政给予解决。女方产假期满3个月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一次性发给200元奖金。有条件的村(居)委员会按照村规民约给予奖励。

  (3)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独生子女户除列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外,有条件的村(居)可给予其他优惠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在小孩8周岁内就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与市计生局签订不再生育合同后,除享受《省条例》规定的有关优惠待遇外,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1)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发给奖金5000元,经费在市财政中列支;

  (2)家庭生活条件较为困难的(人均经济收入不足全市农民人均收入50%的),从女方55岁起(女方亡故的,从男方60岁起)对该家庭给予上一年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的生活保障金,经费由市财政负担60%,镇(街道)负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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